首届“山西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开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以及《山西省慈善事业促进条例》,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山西省民政厅决定开展第一届“山西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
一、评选范围及奖项设置
(一)评选范围。2018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在我省慈善活动中事迹突出、贡献较大、影响广泛的单位、个人、爱心团队、慈善项目等。
(二)奖项设置。第一届“山西慈善奖”共设置四类奖项,其中“慈善行为楷模”不超过30个、“优秀慈善项目”不超过25个、“爱心捐赠企业”不超过25个、“爱心捐赠个人”不超过20个。
二、评选标准
1.慈善行为楷模。在我省慈善领域事迹突出、社会影响良好、具有感召力、公信力、示范性的个人(包括慈善工作者)和爱心团队。
2.优秀慈善项目。在我省慈善领域具有创新性、示范性、可推广性的慈善项目。
3.爱心捐赠企业。向我省区域内捐赠数额较大,贡献突出的省内外企业。
4.爱心捐赠个人。向我省区域内捐赠数额较大,贡献突出的省内外个人。
三、组织领导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联合成立第一届“山西慈善奖”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市民政局和有关省直部门是第一届“山西慈善奖”的推荐主体,各级人社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程序性审查。
四、评选程序
有意参评“山西慈善奖”的单位、个人、爱心团队、慈善项目,首先由所在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以村、社区为单位)履行推荐、考察程序,并在本单位公示无异议后,向具有推荐资格的推荐单位进行申报。经初审、复审等程序后,经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正式表彰对象。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联合印发表彰决定,将于今年9月份“山西慈善周”在山西卫视举办颁奖仪式,对获奖对象分别颁发获奖证书及奖杯。
五、推荐时间
省评比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受推荐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
具体详情请咨询各县(市、区)民政局或登录山西省民政厅门户网站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