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人事考试综合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人员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能
晋城市人事考试综合服务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副处级建制,是负责全市各类人事考试工作的考务机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中心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各类人事考试的考务工作,指导各县(市、区)考务工作;负责实施城乡居民就业服务工作,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农民工就业等服务工作;负责全市劳务输出,开展劳务派遣服务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下设5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考务一科、考务二科、农民工服务科、劳动就业服务科。
办公室:负责中心内部文秘行政、综合协调及信访接待工作;负责制定中心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中心党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社会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等工作:负责中心设备、财务、印章、内务等工作;负责内外联系,做好接待工作;负责后勤保障及安全防范工作;承担中心交办的其它工作。
考务一科:负责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及资格审核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职业)资格考试考务组织工作,确保考试计划的安全实施;负责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制作、办理和发放。
考务二科:协助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做好公务员录用考试的考务工作;协助市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的考务工作;负责全市企业公开招聘、引进人才相关服务工作;负责指导各县(市、区)考务工作。
农民工服务科:负责实施城乡居民就业服务工作,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农民工就业等服务工作。
劳动就业服务科:负责全市劳务输出,开展劳务派遣服务工作;负责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发放工作。
三、人员基本情况
本单位编制人数19人,实际在编21人。较上年增加12人。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480.17万元、支出总计408.04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200.61万元;支出总计增加120.3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晋城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晋城农民工工作协调服务中心并入我单位。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80.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3.49万元,占比69.45%;其他收入146.68万元,占比30.5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08.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4.76万元,占比67.34%;项目支出133.28万元,占比32.6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33.49万元、支出总计333.49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176.17万元,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176.17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晋城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晋城农民工工作协调服务中心并入我单位。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33.4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1.73%。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76.17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晋城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晋城农民工工作协调服务中心并入我单位。其中,人员经费240.17万元,占比87.41%,日常公用经费34.59万元,占比12.59%。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7.3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70.72万元,占90.86%;卫生健康(类)支出15.57万元,占3.82%;住房保障(类)支出21.74万元,占5.3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从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来看所有支出完成情况,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年初预算325.86万元,支出决算296.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89%;卫生健康(类)支出年初预算18.86万元,支出决算15.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56%;住房保障(类)支出年初预算24.96万元,支出决算21.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10%;原因是年初预算含原晋城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5人,后人员划转至社会保险中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明细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3.49万元, 其中:人员经费 240.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0.1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93.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5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度政府采购预算85000元,支出84906元, 其中购买信息软件60000元,采购办公设备3台计算机24906元。比预算减少94元,主要原因是:实际采购办公设备价格有些许调整,因此减少94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我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不占有车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对1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为事业单位职称考试及公务员公开招考项目,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587271.97元。绩效评价结果显示,项目支出绩效情况理想,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事业收入” 、 “经营收入” 、 “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 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 (含车辆购置税) 及租用费、燃料费、 维修费、 过路过桥费、 保险费、 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 (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