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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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35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2-12-08 发布机构: 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尊敬的张瑞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灵活就业人员就业保障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提议的灵活就业人员工伤保险试点方案,对此事我市社保中心专门组织专业人员进行了商讨,由于省级以上部门才有制定政策的权力,政策规定具体体现在全省统筹的工伤保险信息系统上,作为市一级社保经办机构,我们的工作职责是在对政策的具体执行和落实上,只能在现有工伤保险政策框架内,严格通过工伤保险信息系统来进行工作。

今年5月12日,山西省人社厅印发了晋人社厅发〔2022〕41号《关于印发<中共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扎实推进全省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的通知》,对“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持续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作出了规定:要求进一步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要以快递业为突破口,改革创新计缴方式,推进新业态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这是对进一步推进新业态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开展工伤参保扩面行动的最新政策规定。根据以上政策精神以及后续的实施细则,在省里对工伤保险信息系统作了相应设置后,我们将尽早从速做好新政策的落实工作,积极推进新业态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扩面工作。

同时,为了保障农民务工人员等灵活就业人员“稳规模、强技能、提质量”,我们开展了劳务品牌创建工作,目前,已有“棋源叉车工”“祥阿姨”“泽州煤哥技工”“高平绣娘”“濩泽厨工”“陵川焊工”等成规模的劳务品牌,今年力争创建1家省级劳务品牌、6家市级劳务品牌。对于创建成功的按照规定给予资金奖补,通过劳务品牌建设带动技能人才成长。在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方面,目前我市正在拟定《晋城市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认定管理办法(试行)》,通过给予对一次性建设奖励、基础运营经费补助等资金扶持,助推人力资源服务产业为乡村振兴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根据感谢您对我市工伤保险和人才就业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负 责 人:申连太

承 办 人:董艳阳

联系电话:15835606868



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