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第TA00319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3-11-06
发布机构:
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A类
张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增加企业在岗员工培训及补贴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根据省财政厅、人社厅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社[2022]258号)文件精神,各类企业职工培训符合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范围的,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按照参加培训人数给予企业每人300元的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我们要严格按照上级文件执行。未签订合同的员工,可以大力开展订单式培训,培训补贴标准为:对培训结束后就业率高于80%(含)的,按前10天每人每天150元,之后每人每天100元的标准给予培训补贴,补贴时间根据职业工种合理确定,补贴额度每人不超过4000元。
感谢您对人社部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负责人:申连太
承办人:朱建波
联系电话:13753688881
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