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5号建议的答复
张松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就业见习岗位转为本级公益性岗位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坚持把稳保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实施积极的就业优先政策,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多渠道扩大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
在就业见习方面,为进一步加强就业见习管理,规范就业见习行为,提升青年就业能力,促进青年群体尽快实现就业,省人社厅、省财政厅2023年联合印发《就业见习管理办法》,对就业见习的组织管理、见习单位认定、见习人员招募、见习补贴发放等进行了规范,进一步稳定了青年就业见习规模,缓解了青年就业压力。就业见习是国家、省、市为组织青年进行岗位实践锻炼的就业准备活动,是帮助青年积累工作实践经验、增强就业能力的一种途径。就业见习岗位安置对象主要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16-24周岁的城乡失业青年以及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毕业生。就业见习的时间为3个月至12个月。截止目前,全市就业见习单位共553个,就业见习人员共1488人,拨付就业见习补贴 915。8 万元。
在公益性岗位方面,为进一步促进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国有、集体企业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低保失业人员、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大龄残疾失业人员等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省人社厅、省财政厅2019年联合印发《山西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省政府2024年印发《山西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对公益性岗位的开发申报、人员招聘、人员待遇等方面进行了规范,进一步缓解了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及生活压力,是对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的托底举措。截止目前,全市就业困难人员从事公益性岗位共3660人。
上述两种就业岗位既有关联又有不同,就业见习的主要目的是帮助青年积累工作实践经验、增强其适应社会的就业能力,促进青年群体尽快实现长期稳定的高质量充分就业;公益性岗位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五十二条、五十三条,作
出的一种就业援助形式,其主要目的是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实现一次三年的阶段性就业,渡过目前的就业危机,减轻其生活压力。从事就业见习期满人员若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亦可申请从事公益性岗位。今后,我局将进一步通过培育市场主体稳就业、助企纾困保就业、优化服务助就业、劳务输出拓就业、创业扶持带就业、扩大投资增就业、技能培训扶就业等举措相结合,不断优化全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细化稳保就业政策措施,确保全市就业形势保持稳中有进。
感谢您对就业见习等就业方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负责人:
承办人:张宁波
联系电话:19103561319
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