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类
关于市人大七届七次会议第19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王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我市教育培训市场秩序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局对教育培训市场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监管工作。
一、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中,加强对市场主体登记事项和公示信息的检查,对未及时公示企业信息、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二、开展查处无照经营专项行动,发现无证无照从事教育培训的,予以查处,需移交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及时移交。
三、加大力度打击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虚假违法广告,同时,开展广告法律法规相关内容的多形式宣传活动,提高人民群众辨假能力和维权意识,形成社会监督和共治局面。
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负 责 人:李先锁
承 办 人:尚红明
联系电话:2055769
晋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