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七届七次人大会议第219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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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七届七次人大会议第219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杨电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健全冷链食品追溯体系的建议》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进口冷链食品追溯体系的建设情况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做好冷链食品追溯管理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263号)和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进口冷链食品追溯平台建设工作的通知》(晋市监发〔2025〕5号)要求,为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突出加强关键环节、重点领域防控措施,严防新冠肺炎疫情通过进口冷链食品输入的风险,市市场监管局于2020年1月底完成了我市进口冷链食品追溯平台的建设工作,并与省级平台实现了对接。通过全链条信息化追溯,完善人物同查、人物共防措施,初步实现了问题产品的快速精准反应机制,严格管控疫情风险,维护公众身体健康的建设目标。
二、我市进口冷链食品追溯体系的应用情况
2020年11月1日,按照《山西省进口冷冻冷藏肉品总仓建设工作方案(暂行)》要求,我市建立了晋城市进口冷冻冷藏肉品总仓(以下简称总仓),按照精准防控、检测前移、源头阻断、全程溯源工作原则,对流入全市各地的进口冷冻冷藏肉品(含水产品)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在总仓完成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和消毒,合格后方可上市加工销售,最大限度阻断疫情传播风险。
2020年11月18日,按照省市主要领导批示指示精神,我市暂停购进进口冷冻冷藏肉品。总仓在完成已入晋存量进口冻品检测出仓后,于11月27日暂停接收社会预约入仓送检。
2021年4月6日,晋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推广应用晋城市冷链食品追溯平台的通告》,自4月14日起,总仓重启运行,开始接收除进口冷冻水产品以外的进口冷冻畜禽肉入仓消毒检测。并要求从事进口冷链食品进口贸易、生产加工、流通销售、物流仓储、餐饮服务等相关单位或个人使用“晋城市进口冷链食品追溯平台”或微信、支付宝小程序(以下简称“晋城冷链”)如实上传进口冷藏冷冻肉类来源、流向等追溯数据。
“晋城冷链”实行晋城总仓“首站赋码”管理,即从山西省外采购进口冷藏冷冻肉类必须先送达总仓进行外包装消毒和核酸抽样检测,合格后在“晋城冷链”中上传相关产品品种、规格、批次、产地、检验检疫等追溯数据,并使用“晋城冷链”按批次为相关产品进行电子追溯码赋码。如产品包装上已有符合GS1编码和追溯标准的追溯码,则无需另行赋码。进口冷藏冷冻肉类在晋城销售、流转的各个环节,我市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均可通过扫码方式便捷上传产品收发货等数据。
4月12日至14日,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进口冷链食品追溯平台推广应用培训会。分7批次对市局相关科室、开发区分局、市综合行政执法队、各县(市、区)监管人员及各辖区冷链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等550余人开展培训。为切实抓好疫情防控和进口冷链食品质量安全监管,迅速推进我市冷链食品追溯平台的应用,实现进口冷藏冷冻食品来源去向可追溯、疫情传播风险可管控奠定了坚实基础。
我市进口冷藏冷冻肉类销售单位在面向消费者进行销售时,必须在进口冷藏冷冻肉类产品包装或货柜明显处加贴“晋城冷链”电子追溯码。广大消费者可通过微信、支付宝扫码查询产品追溯信息。
总仓重启以来,截止5月1日累计收发货进口畜禽肉93.3吨,按照要求做到了件件核酸抽样检测,市场监管部门未收到涉疫食品流入我市的报告。共有380家从事进口冷链食品进口贸易、生产加工、流通销售、物流仓储、餐饮服务等相关单位在“晋城冷链”完成注册。
三、我市进口冷链食品监管的努力方向
以进口冷链食品信息化追溯为应用场景,通过合理替代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纸质追溯信息,切实方便经营者和监管人员。消费者通过微信、支付宝扫电子追溯码自主查询食品追溯信息,既保障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又倒逼经营单位不断强化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各方共赢,共同推动进口冷链食品安全追溯平台起步走稳、持续扩容,不断拓展追溯食品品种。
感谢您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负 责 人:王瑞新
承 办 人:苏宏飞
联系电话:13293567319
晋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