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第13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3-05-19
发布机构:
晋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A类
晋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第131号提案的
答 复
宋小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将晋城市“禁放”烟花爆竹的规定改为“限放”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在全市未放开烟花爆竹禁放之前,我局仍按照省、市关于全域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工作部署,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 、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检查到位,积极配合属地政府开展烟花爆竹禁放工作。
今年,我局在开展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中,对辖区的大中小型超市、日杂副市店、供销社、沿街门店等经营场所进行全面排查,配合公安、应急等部门进行联合检查,通过辖区LED屏等媒介广泛宣传,签订“禁燃禁售承诺书”,强调严禁从非法渠道购进并售卖烟花爆竹,督促经营户诚信合法经营。
在此次专项行动中,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401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57台次,检查经营场所253户次,签订“禁燃禁售承诺书”253份,烟花爆竹“五禁”宣传版面2块,查处非法生产经营行为1起,查处烟花爆竹数量1箱(13挂鞭),当场移交泽州县下村派出所进行没收处理。烟花爆竹的严格监管消除了安全隐患,提高了群众安全意识。
感谢您对全市烟花爆竹管理方面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晋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