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第18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3-06-05
发布机构:
晋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A类
晋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第182号提案的
答 复
民革晋城市委会:
贵委提出的《规范月子家政服务市场的几点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月子家政服务一般指为产妇提供专业产后恢复(即坐月子)服务和科学照护新生儿的场所。
一、出台团体标准。在国家未出台统一的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前,可先成立晋城市月子家政服务中心协会,由协会起草团体标准对“月子家政”的硬件设施、环境、从业人员的基本素质和专业技能等提出要求并做好行业自律。
二、加强价格监督管理。由市场监管部门加强价格监督管理。依据《价格法》的有关规定,加强收费监管,监督月子家政等服务机构做好明码标价工作,以合约方式明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服务期限及总费用,依法查处标价或合约之外收取费用的价格违法行为。
三、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市行政审批局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做好“月子家政”服务行业食品安全餐饮环节食品经营许可和登记工作;市场监管局定期对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月子家政进行检查,从许可管理、制度管理、人员健康体检及培训、食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加工操作、索证索票进货查验、仓储管理、餐饮具消毒、环境卫生等方面严格监督。
四、建议。市场监管局非行业主管部门,建议将行业归属市商务局和市卫健委管辖。
感谢您对规范我市月子家政服务市场方面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晋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