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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文化和旅游局 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2025年度晋城市艺术、群众文化图书资料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意见

发布日期: 2025-11-05 发布机构: 晋城市文化和旅游局

各县(市、区)文旅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60号)要求,持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不断优化人才评价体系,按照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25〕560号)要求,结合我市艺术、群众文化、图书资料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实际,现就2025年度全市艺术、群众文化、图书资料三个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市直各部门和直属各单位、有关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符合《晋城市艺术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意见》《晋城市群众文化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意见》《晋城市图书资料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意见》规定评审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评审条件

严格遵照《晋城市艺术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意见》《晋城市群众文化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意见》《晋城市图书资料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意见》有关规定执行。

三、申报程序

(一)个人自主申报。专业技术人员不受用人单位岗位限制,符合条件即可申报中初级职称。

(二)实行民主评议。用人单位成立由群众代表、同行专家、单位领导和科研管理部门代表共同组成的评议组,对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对申报人员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学术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贡献等进行综合评议,单位根据评议组意见,出具鉴定意见。

(三)逐级审核申报。职称评审材料由各主管部门、各县(市、区)人社局审核后报送中初级职称评委会。

非公组织中专业技术人员按属地原则进行申报,人事档案已由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代理的,由用人单位出具鉴定意见,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经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报当地人社部门审核后,逐级报送中初级职称评委会;未办理人事档案代理的,由用人单位出具鉴定意见,经当地人社部门审核后,逐级报送中初级职称评委会。人事档案不在工作所在地管理且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非公有制领域申报人,可通过现工作单位所在地渠道审核推荐。

自由职业者可由人事代理机构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程序。未办理人事档案代理的,经属地人社部门或代办机构审核后,逐级报送至中初级职称评委会。    

劳务派遣员工由劳务派遣单位会同用人单位履行初审、推荐、公示等程序,经属地人社部门审核后,逐级报送中初级职称评委会。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职称申报“三公示”制度。用人单位须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或在单位内部网站对评审条件和程序、个人申报材料、单位鉴定意见进行“三公示”,每个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未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不完整、不齐全、公示程序不符合规定,公示有异议或投诉举报问题未及时调查核实的申报材料,主管部门和各县(市、区)人社部门一律不得接收。对已审核和评审通过的申报人,一经核实,未严格履行公示程序的取消申报资格或撤销职称。对用人单位存在的违规行为予以通报批评。

(二)严肃申报工作纪律。申报人员及推荐单位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全责,实行“双承诺”制。申报人及所在单位要在评审表中相应栏目内,对申报人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做出承诺,本着“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签字确认。申报人员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的,一经查实,取消当年评审资格,并计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

(三)预约收审和报送材料。各单位安排专人统一将申报评审材料报送至晋城市文化和旅游局中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申报材料采用电子文档与纸质材料相结合的形式。报送材料时,须交验相应原件,审核通过后退回。

(四)评审实行淘汰制

(五)时间安排。收审材料时间为 2025年12月1日至12月11日(公休日除外),各单位超过收审材料截止日期的,中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将不再接收申报材料。

各县(市、区)、各直属单位具体收审材料时间如下:

1.直属各单位收审材料时间:2025年12月1日至12月3日

2.城区、泽州县、高平市收审材料时间:2025年12月4日至12月8日

3.陵川县、沁水县、阳城县收审材料时间:2025年12月9日至12月11日

报送材料地址:晋城市文化和旅游局218、219室(上辇街431号)。

联系人: 李佳茹  李玉良  李昊霖

联系电话:0356-2050727   0356-2051077

五、申报材料及有关要求

申报人员需填写的表格及申报材料填报注意事项等,请登录晋城市文化和旅游局门户网站(http://www.jcgov.gov.cn/)查询下载。

本《安排意见》中未及事宜按照省、市现行职称政策规定执行。 

附件:

1.晋城市艺术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意见           

2.晋城市群众文化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意见   

3.晋城市图书资料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意见

4.晋城市艺术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意见

5.晋城市群众文化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意见

6.晋城市图书资料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意见

7.晋城市艺术、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相关资料及参考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