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创业指导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单位)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负责指导全市创业工作的宣传咨询、项目推介、培训、载体建设、见习、帮扶服务、融资服务等工作;负责为全市企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智力计划提供扶持和帮助。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晋城市创业指导服务中心部门决算包括:市创业指导服务中心一个单位。
三、人员基本情况
单位性质: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领导配置:主任1名,副主任1名。
编制情况:事业编制13人
人员情况:在编在职人数14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单位)决算报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度收入总计187.55万元、支出总计187.55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和支出都增加11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机构改革,三家单位合并为一家单位。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87.5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7.55万元,占比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87.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6.55万元,占比88.8%;项目支出21万元,占比11.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87.55万元、支出总计187.55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和财政拨款支出总计都增加了119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三家单位合并为一家单位。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87.5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其中,人员经费161.33万元,占比86%,日常公用经费5.22万元,占比2.7%。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本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87.5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3.43万元,占87%;卫生健康(类)支出10.73万元,占5.7%;住房保障(类)支出13.38万元,占7.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187.55万元,支出决算187.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服务支出年初预算163.43万元,支出决算163.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用于单位人员的工资、津补贴、绩效工资、遗属补助及创业工作支出等;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10.73万元,支出决算10.73万元,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保险缴纳及独生子女奖励费;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13.38万元,支出决算13.38万元,用于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明细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7.5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1.3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遗属补助、奖励金等;公用经费26.2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三公”经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没有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晋城市创业指导服务中心没有车辆等国有资产。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本年度市级财政预算安排的1个专项业务费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理想,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应当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要求,对本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以下模板仅供参考,以单位实际为准)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余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