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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3-10-19 发布机构: 晋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一、制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等部门规章,《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43号)、《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晋自然资发〔2020〕22号)、《晋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晋市自然资发〔2020〕141号)等相关文件,省自然厅印发《市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要点》等技术要求,上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市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相关区域规划及矿产资源专项规划,矿产资源管理及相关产业政策,以及相关技术标准,并结合晋城市地质矿产特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编制本次《晋城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

二、目的意义

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的宏观调控和管理,保障矿产资源安全供应,推进晋城市矿业持续健康发展,切实提高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充分发挥晋城市煤炭、煤层气、石灰岩、陶瓷土等矿产资源优势,加快推进晋城市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促进矿业转型和绿色发展,奋力推动晋城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

三、主要内容

本《规划》由规划文本、规划附表、规划附图等组成。

《规划》文本分为两部分,正文和环境影响篇章。正文共分为八个章节,包括总则、现状与形势、基本原则与规划目标、矿产勘查开发与保护布局、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绿色矿山建设和矿山环境治理恢复、重点项目、规划保障措施、分县(区、市)矿产资源规划等。就《规划》情况开展了环境影响评价,编制了环境影响篇章。

四、适用范围

本《规划》以2020年为基期,2021-2025年为规划期,展望到2035年,适用晋城市行政辖区,是晋城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矿区生态保护修复的指导性文件,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利用活动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