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和重要训词精神,积极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按照当好“重要窗口”建设者、维护者、展示者的要求,以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为根本目标,增强机遇意识、风险意识、争先意识,进一步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消防安全隐患治理体系和综合应急救援体系,创新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强化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提升公民消防安全素质,推动全市消防救援事业朝更高目标、更高水平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系统观念。坚持党对消防工作和消防救援队伍绝对领导,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完善市县一体、部门间协作高效运转机制。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宗旨,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坚守安全底线,着力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坚持问题导向、精密智控。瞄准现有问题和短板,科学分析深层次原因,制定针对性措施,除隐患、补短板、强基础,加强风险识别、监测、预警、管控、整改、处置全过程预防控制,全面提升精密智控能力。
坚持改革创新、科技支撑。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决策部署,着力破解体制机制难题。突出数字化引领工作变革、业务流程再造、助推转型发展,推动消防救援科技创新,提高消防工作科学化、专业化、智能化、精细化水平。
坚持法治思维、协调发展。完善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机制,提高应急管理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加快建立区域消防一体化,推进城乡消防协调发展,健全群防群治工作机制,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
三、工作目标
——消防安全形势更加稳定。到2025年,进一步完善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匹配、相适应的公共安全火灾防控体系,火灾四项指标(火灾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总体下降,杜绝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发生。
——消防安全责任更加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到位,政府对消防工作统筹领导进一步加强,行业主管部门和行政执法监管部门依法开展消防工作,消防安全重点管控有力,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范有序。
——消防安全治理能力大幅提高。地方消防法规、政府规章和标准规范逐步完善,依法治火水平持续提升。消防“最多跑一次”改革不断深化,“网上办”“掌上办”全面推行。消防网格逐步健全,基层消防治理体系不断完善。
——综合应急救援能力显著提升。综合救援、专业救援和社会救援力量布局更加合理,调度指挥体系健全,灭火救援基础扎实,信息科技装备完备,科学高效应对处置“全灾种、大应急”的机制有效形成。
——消防综合保障能力有效增强。城镇公共消防设施一体化建设水平明显提升,应急救援站点选址布局更加合理。基本作战、特种攻坚、个人防护等装备配齐配强,高精尖装备配比和国产化率大幅提高。
——消防安全软环境更加优化。城乡四级消防科普教育场馆体系全面覆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资源和渠道进一步丰富。公众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逐年提升,群众发现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期火灾和逃生自救能力明显增强。
四、主要任务
(一)健全各级消防责任体系
1.严格落实国务院出台的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2.强化党委、政府组织领导。3.强化行业部门依法监管。4.强化消防基层基础建设。5.强化单位主体责任落实。6.强化责任追究和工作落实。
(二)提升社会消防治理水平
1.深化消防领域执法改革。2.拓展社会消防管理模式。3.抓好重点领域专项治理。4.加强社会消防宣传教育。
(三)优化消防基础设施保障
1.强化消防规划编制实施。2.完善消防站点功能布局。3.加强消防水源建设。4.加强消防通道建设。5.推动消防车辆装备升级。6.加快消防现代科技发展。
(四)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
1.健全消防应急指挥体系。2.建强消防救援专业队伍。3.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4.加强应急救援联勤联动。
(五)强化消防救援力量体系
1.强化队伍正规化建设。2.优化人才队伍建设。3.增强消防救援职业荣誉。4.加大社会优待政策支持。
五、重点项目
(一)消防站建设项目
“十四五”期间,新建、改建各类消防站共计7个,包括1个特勤消防站,6个一级普通消防站,消防站建设情况详见下表:
(二)消防车辆配置项目
全市更新、新增车辆共42辆(其中2024年更新11辆、新增7辆;2025年更新5辆、新增19辆)。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消防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依法落实消防工作职责。要细化落实本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和重点项目,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和细则,建立完善规划实施考核机制,保障规划分步有效实施。要及时研究规划实施中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开展论证、评估,提出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确保“十四五”时期消防事业发展规划任务按期完成。
(二)加强经费保障
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消防业务经费的统筹管理,遵循事权与财权相一致的原则,进一步健全权责明确、规范高效、分类负担、分级保障的经费长效管理机制。发改、工信、财政、住建等部门对设施及实战急需重点项目建设实施专项保障,切实为消防事业发展和重特大灾害事故救援提供强有力保障。要拓宽消防经费的社会供给渠道,接受社会资金和捐赠,鼓励社会公益兴办消防事业。
(三)加强制度保障
各级政府一方面要结合地方实际制定消防相关地方性法规、制度和标准规范,形成相关领域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另一方面对规划实施进度和年度实施情况要落实动态监管,建立规划实施的考评和监督制度,定期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考评分析,实行跟踪问效。各县(市、区)政府每年要将规划实施情况纳入向市政府汇报内容。对在涉及消防安全行政审批、公共消防设施建设、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力量发展等方面工作不力、失职渎职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