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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晋城市体育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考察公告

发布日期: 2024-06-26 发布机构: 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中共晋城市委组织部 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晋城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就晋城市体育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和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及集合地点

体检时间为2024年6月28日(星期五),请体检人员于当天上午8:30到市体育局(凤台东街426号)报到。

三、体检项目及标准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执行。

四、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按照有关规定由考生自理,考生带好现金,由体检医院当天向考生收取。

五、体检要求及注意事项

1.体检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近期1寸免冠彩照(红底)1张,按照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报到。凡迟到15分钟以上者视为自动放弃,请提前熟悉报到地址和交通路线,选择合适交通工具,预留足够时间,避免因迟到不能参加体检。

2.体检期间,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考生应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将手机等通信工具及具有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关闭并交给工作人员管理,如有隐瞒不交的,当场取消体检资格;考生不得请假离开体检场地,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违者取消资格。

3.考生不得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否则取消体检资格。考生实行挂牌号体检,不得将本人姓名告诉体检医生,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4.体检前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的请在受检前禁食、禁水8-12小时。请配合医院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聘用,责任自负。

5.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6.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考生应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六、考察工作

考察工作拟于7月初开始,重点突出政治标准,

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全面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社区或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进行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同时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审核,对考生的应聘资格进行再次确认。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察并提供个人完整档案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仅递补一次)。

(咨询电话)市体育局综合办公室:0356—2693000;

(监督电话)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0356—2066210。

附件:2024年晋城市体育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晋城市体育局 

2024年6月25日 

附件:

2024年晋城市体育局公开招聘事业

单位工作人员体检考察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