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城市管理局 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
为全面完成《晋城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市法治发〔2022〕5号)和《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法治建设“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晋建法字〔2022〕137号)的各项工作任务,全力抓好我局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落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将2023年度晋城市城市管理局法治建设工作要点重点任务分解如下:
一、持续推进依法高效履职
1.全面推行清单管理制度。及时发布和动态调整部门权责事项清单,按要求建立完善行政备案事项、公共服务事项、证明事项等清单的发布调整机制。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和宣传教育科
完成时限:2023年4月
2.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行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一窗通办”,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
牵头单位:政策法规和宣传教育科
完成时限:2023年5月
3.编制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按照《山西省住建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晋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裁量权基进行补充完善和细化,经审核印发后及时向社会公布,确保行政处罚公平公正。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和宣传教育科
完成时限:2023年6月
4.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清理、废除妨碍涉及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依法平等保护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完善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严格落实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全覆盖,强化制度刚性约束。
责任单位:办公室 政策法规和宣传教育科
完成时限:2023年7月
5.健全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全面推进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监管机制。拓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面,推进户外广告设置、生活垃圾管理、露天烧烤管理、施工扬尘污染管理等事项纳入监管事项。同时实行包容审慎监管。
牵头单位:政策法规和宣传教育科。
责任单位: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市容环卫管理科、城市公用事业管理科
完成时限:2023年8月
二、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6.加强城市管理领域立法工作。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及时征集立法项目建议。通过“小切口”立法解决我市城市管理领域的热点痛点堵点问题。继续强化对《晋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和《晋城市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的普法宣传和贯彻落实。
牵头单位:政策法规和宣传教育科
责任单位:市容环卫管理科、城市公用事业管理科
完成时限:2023年8月-12月
7.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按照《晋城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监督管理实施细则》,依法有序制定局行政规范性文件,严防越权发文,严管制发程序。充分发挥局法律顾问合法性审查作用,把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及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律政策关。
责任单位:办公室 政策法规和宣传教育科
完成时限:全年坚持
8.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健全备案审查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定期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后评估、第三方评价、专家点评活动,跟踪实施效果。
责任单位:起草规范性文件单位
完成时限:全年坚持
9.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上位法的动态变化或者上级政府要求,及时对不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局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将清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责任单位:起草规范性文件单位,政策法规和宣传教育科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0.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严格执行《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城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的通知》(晋市政发〔2020〕15号)》,按要求报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
牵头单位:政策法规和宣传教育科
责任单位:起草制定重大决策事项单位
完成时限:按时报送
11.提高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水平。局重大决策事项涉及的问题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应当对决策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组织开展专家论证。重大行政决策的实施可能对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的,要深入开展风险评估。加强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工作,及时将召开座谈会、听取公众意见、合法性审核意见、集体讨论决定等履行决策程序形成的记录等材料完整归档保存。
责任单位:重大决策事项起草制定单位
完成时限:全年坚持
12.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制度。开展局重大行政决策落实情况督查,推动重大行政决策严格依照规定程序执行。及时听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意见,全面客观地作出评估,将决策后评估结果作为调整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
牵头单位:政策法规和宣传教育科
责任单位:重大决策事项起草制定单位
完成时限:全年坚持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3.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全面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各项程序规定。严格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加强着装规范,严防简单粗暴执法。
牵头单位:政策法规和宣传教育科
责任单位: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完成时限:全年坚持
14.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加大专项监督力度,组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开展行政执法风险提示。对“三项制度”落实等情况进行“回头看”,及时发现解决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做好全国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平台(山西)、信用中国(山西晋城)平台的录入和应用工作,强化数据赋能,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牵头单位:政策法规和宣传教育科
责任单位: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行政执法管理科
完成时限:全年坚持
15.优化改进执法方式。严格执行《城市管理领域包容免罚清单》,对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对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按照住建部“721”工作法要求,强化服务,积极实行行政指导。探索试点柔性监管新方式,建立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对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采取非强制手段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把案件依法处理的过程变成普法公开课。
牵头单位:政策法规和宣传教育科
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管理科、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完成时限:全年坚持
16.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统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组织做好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工作,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在完成政治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学时的基础上,确保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和宣传教育科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五、加强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
17.积极做好行政调解工作。充分发挥晋城市城市管理局人民调解委员会职能作用,积极开展城市管理领域行政调解工作,推进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和宣传教育科
完成时限:全年坚持
18.严格规范行政应诉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加大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力度,持续推动行政诉讼案件和败诉案件“双下降”。认真做好司法建议、检察建议落实和反馈工作。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和宣传教育科
完成时限:全年坚持
19.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运行。认真贯彻实施《信访工作条例》,进一步强化信访工作的法治化导向。
责任单位:办公室
完成时限:全年坚持
六、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20.强化多元制约监督体系建设。认真研究办理人大、政协提出的意见建议,提升办理满意度。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公共资源转让等权力集中的科室和单位,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完善网络舆情监测、收集、研判、处置机制,推动网络监督规范化、法治化。
责任单位:办公室、计划财务科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21.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
责任单位:融媒体工作室
完成时限:全年坚持
22.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推进合同管理规范化,对我局签订的各类合同,严格进行合同合法性审查,有效防控合同法律风险。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和宣传教育科
完成时限:全年坚持
七、全面建设数字法治城管
23.继续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加快推进建筑工地扬尘智慧化管控项目建设,深入搭建“城市治理、一码智管”应用场景,积极推进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项目,加快实现城市运行“一网统管”。
责任单位:数字化城管智慧协调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24.加快推进政务数据有序共享。建立完善数据供需对接机制,按照市政府要求,和大数据局数据共享规范和要求,制定数据目录清单,对符合数据共享规范的数据进行汇聚共享。
责任单位:数字化城管智慧协调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2023年10月
25.探索全过程、全流程的“非现场”“非接触”的执法模式。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收集、固定违法事实,采用信息化等方式实现违法行为告知、调查取证、文书送达、罚款收缴等场景,破解执法难题,减少执法冲突,提高执法效能,增强执法权威,提升执法能力。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和宣传教育科
完成时限:2023年10月
八、完善法治建设推进机制
26.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山西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局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城管工作纳入局年度工作计划。
责任单位: 局机关党委、政策法规和宣传教育科、办公室
完成时限:2023年4月
27.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制定出台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和具体措施,细化明确标准要求、序时进度和责任分工。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和宣传教育科
完成时限:2023年2月
28.不断提升法治思维能力。抓住“关键少数”,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定期组织学法,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定期组织法治讲座、法治论坛、旁听庭审等活动,按期履行法院生效裁决和复议机关的行政复议决定,不断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执法、依法行政能力。
责任单位:局机关党委、政策法规和宣传教育科、办公室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29.加大推进依法行政力度。开展城市管理领域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坚持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将依法行政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提升考核权重,加大考核力度。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和宣传教育科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30.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专题培训,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通过抓实做深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和宣传教育科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