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晋城市城市管理局面向全市选调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将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察对象
根据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选调职位计划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考察
考察工作拟于近期开展,届时将电话通知考生,请考生保持通讯通畅。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因个人原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咨询电话:0356—2281870
监督电话:0356—2229238
晋城市城市管理局
202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