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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贴小广告,你可能违反了这些条例

发布日期: 2026-07-13 发布机构: 晋城市城市管理局

近日,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各大队开展“小广告”专项整治活动,针对各辖区公共区域、公交站点等乱贴乱喷小广告现象进行查处处罚,有效遏制了乱贴乱喷“小广告”现象。

据了解,这些非法张贴的小广告除房屋出租、教育培训等商业推广外,也有涉及“黑灰”地带,包括色情服务、赌博网站、代开发票、公积金提取等,有了上面附有二维码,手机一扫就会自动登陆一些非法网站,非法获取市民信息。

这些小广告的张贴方式花样频出,用脱胶剂铲除、湿纸巾擦除等手段都不一定能清理干净,清理成本高。

据市城市管理局法规科负责人介绍,随意张贴小广告涉嫌违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视情节严重情况,可能会被处以罚款、拘留等处罚。

在此,市城市管理局提醒广大市民,不要轻易相信小广告上的相关信息,以免吃亏上当。

针对张贴小广告适用简易程序以及当场收缴的依据如下: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二百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八条:依照本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依法给予一百元以下罚款的;

(二)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综上,依照《山西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对擅自张贴广告的当事人可当场作出二百元罚款。当场收缴罚款符合“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情形,可当场予以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