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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引进高层次人才体检考察公告

发布日期: 2021-12-15 发布机构: 晋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按照《中共晋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关于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公告》要求,现就委属事业单位晋城市妇幼保健院引进高层次人才体检和考察有关事项进行公告:

一、体检考察对象

依据资格审查、面试成绩,按照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见附件1)。

二、体检时间地点

报到时间:2021年12月17日(星期五)上午8:30

报到地点:晋城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

三、体检项目及标准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执行。

四、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体检机构当天向考生收取。

五、体检要求及注意事项

1.体检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近期1寸免冠彩照(红底)1张、本人健康码、行程码,于2021年12月17日(星期五)上午8:30报到。考生须按时到指定地点报到,凡迟到15分钟以上者视为自动放弃,请提前熟悉报到地址和交通路线,选择合适的交通工具,预留足够时间,避免因迟到不能参加体检。

2.体检期间,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考生应严格遵守体检纪律,体检期间将手机及具有无线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关闭并交给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如有隐瞒不交的,当场取消体检资格;考生不得请假离开体检场地,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违者取消资格。

3.考生不得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否则取消体检资格。考生实行挂牌号体检,不得将本人姓名告诉体检医生,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4.体检前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禁水8-12小时。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录用,责任自负。

5.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

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六、防疫要求

1.报到时签定《体检防疫承诺书》(附件2),如实报告本人14天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和个人健康状况。

2.10月28日以来,有外省旅居史人员须自行进行新型冠状肺炎病毒核酸检测,体检报到时持本人48小时内呈阴性检测报告方可参加体检。10月28日以来,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及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低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暂不参加体检,等待另行通知。

3.经现场测量体温和查验健康码,体温正常、健康码为绿色的考生方可进入体检场地,体检全程佩戴口罩,请自觉做好个人健康防护。

4.凡违反我市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七、考察工作

考察工作拟于12月中下旬开始,届时将电话通知考生,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考察工作由各用人单位自行开展。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市纪委监委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0356-2066210

晋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科教科:0356-2055626

附件:1.晋城市妇幼保健院引进高层次人才体检人员名单.doc

      2.关于引进高层次人才体检防疫承诺书.doc


晋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2月15日